一、 奉教育部指示,本中心執行高等教育深耕第二期計畫須限縮教師成員,以組成核心研究團隊方式為之,故此次教師獎勵作業僅限本校隸屬工學院下之各系所專任教研人員提出申請。其他非屬工學院下之教研人員仍可透過前瞻中心支援本校彈性薪資之補助額度向研發處提交相關所需申請資料。
二、 依據「國立中正大學前瞻製造系統頂尖研究中心教師獎勵要點」辦理(詳
如附件1)。
三、申請者所申請獎勵項目須列「前瞻製造系統頂尖研究中心」或「Advanced Institute of Manufacturing with High-tech Innovations」,或與前瞻製造系統領域相關。
四、申請獎勵項目及內容:
(一)本年度教師獎勵可申請項目包括教師之研究部份(包含學術期刊論文、衍生新創公司、公民營機構之產學合作計畫、技術授權金、發明型專利、與外國學研單位共同進行研究合作案及其他與前瞻中心相關之重要學術研究成果等)與服務部份(包含參與地方政府/社區或中小學培力活動、促成產學研聯盟參與本中心產學合作、參與與本中心發展領域相關之重要國內/外展覽、邀請國外高階研發人才或學者至本中心進行學術交流、擔任國際性會議講者、擔任國際期刊編輯、擔任國際學協會委員及其他執行與前瞻中心研究領域成效績優卓著等)。
(二)申請獎勵項目之執行時間須於112年10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含)期間內,且以獎勵乙次為限,不得重複申請校、院級同一性質之獎勵。
(三)每項獎勵項目之點數計算方式計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小數點以下第二位四捨五入。
(四)學術期刊論文部分獎勵範圍如下
1. 學術期刊論文範圍包含於Scopus資料庫中,並定義有三:(1) IEEE (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 Electronics Engineers,美國電子電機工程師學會)之系列期刊;(2)ASME(American Society of Mechanical Engineers,美國機械工程學會)之系列期刊;(3)依Scopus資料庫定義分類(ASJC)下屬「工學」領域期刊(含化學工程、電腦科學、工程學及材料科學領域)之論文。
2. 申請人須以本校名義發表且論文作者隸屬單位中需列示前瞻中心(含AIM-HI或Advanced Institute of Manufacturing with High-Tech Innovations等文字)。申請獎勵之論文須為正式刊登載有卷期,論文主題須與本中心未來執行教育部計畫之技術領域(包含智慧製造、電動運具、精準醫療、半導體、低碳綠色、工控資安等) 相關,且每篇限申請一次。
3. 獎勵學術期刊論文以本中心公文公告採計之出版期間為準,論文類型須為Original Article或Review Article者,且於前述工學領域期刊中發表於影響係數前25%(即Cite Score Percentile 25%;Q1)之論文,獎勵點數依傑出程度計算之,每位教學研究人員至多2000點。
4. 為鼓勵申請人於所發表論文之作者隸屬單位加入前瞻中心(Advanced Institute of Manufacturing with High-tech Innovations),如確認前述條件符合者則今(113)年度該篇論文獎勵點數將依1.5倍計算之;反之則該篇論文點數以1倍計算。在上述基礎上,未來本中心將視將視教育部補助本中心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特色研究中心之核定計畫金額彈性提高獎勵計算之倍數,以達激勵之效。
三、 申請時間及程序:
(一) 於113年10月01日起至10月31日止,至本校單一入口(SSO)登入教師個人帳號及密碼後,選擇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填報相關獎勵申請資料包含以下:
1. 教師獎勵申請表格乙份(自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匯出檔案、列印紙本後簽名)。
2. 上傳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發表之論文首頁或Scopus資料庫之檢索結果、契約書、產學合作計畫核定清單等)於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供審查。
(二) 敬請申請人於113年10月31日(四)前確認獎勵申請資料無誤後,自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匯出檔案、列印紙本後,親自簽章回傳至中心辦公室始完備所有申請程序,逾上述時效未在獎勵系統上進行確認或未提交申請資料者將無法受理申請。
(三) 相關獎勵系統操作問題可詳見前瞻中心研究成果獎勵系統及中心網站公告之獎勵系統操作手冊內容。
五、申請人注意事項:
(一)本中心辦理教師獎勵作業所取得您的個人資料部分,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校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前瞻中心聲明事項:如申請人提出本申請文件並於文件上簽名後,即代表您同意本中心對於您提供之研發成果資料可作為呈報至教育部之績效成果報告中使用,請申請人知悉並瞭解同意後再提出教師獎勵申請。